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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2018年11月15日 11:04  点击:[]

 

美术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美术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美术学院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美术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

美术学院教研室工作职责

美术学院办公室工作职责

美术学院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美术学院教学秘书工作职责

美术学院专业课程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

美术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

美术学院听课、评课制度

美术学院考试命题、阅卷、试卷管理办法

美术学院教育实习、专业实习实施办法

美术学院考试管理与考风考纪的暂行规定

美术学院专业实践实施办法

美术学院教师师德教风实施办法

美术学院CG实验室管理制度

美术学院多媒体教室使用规则

 

 

 

美术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1.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目标,研究提出本学科、专业以及整个学院建设的方向,制定学院发展规划经学校审批后组织实施。

2.全面主持本学院的教学工作。根据人才培养的规格要求,组织课程建设,提出教学计划。选用教材,配备任课教师,组织教育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交流教学改革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 全面主持本学院科研工作。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加强重点科研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完成各项科研任务,并逐步形成本学院科研的优势和特色。

4. 全面主持本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师资培养计划,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学科梯队建设和学术带头人的培养,优化师资队伍机构。

5.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抓好本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德育工作和学风、教风建设,组织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活动,负责指导全院工作,负责指导本学院教职员工的管理和考核。

6.根据学校安排承担其他学院的公共课教学任务和全校性学生活动的辅导以及选修课的教学任务。

7.负责教研室、实验室、资料室的建设和管理。

8.统筹做好招生、学生管理、毕业生分配工作。

9.制订本学院教学、业务经费的使用计划,管理本学院的创收基金。

10.密切联系群众,关心本学院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11.在完成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挖掘潜力,开展有偿服务活动。

12.根据学校颁布的有关行政管理条例,制定适合本学院情况的实施细则、措施办法,并组织执行。

13.搞好党政配合协调,在决定本学院重大问题时,注重听取并尊重党组织的意见。

 

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1.负责党总支(支部)的日常工作。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议。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协调部门领导做好工作。

2.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每学期的工作计划,提出贯彻措施,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定期向党委汇报。

3.抓好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经常分析党内思想状况,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努力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有计划的开展对学生中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做好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4.密切联院群众,经常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关心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经常深入课堂和学生宿舍,全面了解和关心学生情况,定期分析学生思想状况,研究学生思想工作。关心民主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5.与学院院长密切配合,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学院院长在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的开展工作。

6.会同本单位行政领导,共同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监督工作,做好学生政治辅导员和班主任的配备、治理工作。指导学院辅导员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成效地开展学生工作。

7.负责本学院班主任的选聘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8.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指导他们开展工作。

9.研究制定并实施学生工作计划,开展日常学生管理工作,加强管理,预防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并做好处理。

10.改进党风。经常深入教研室、教室和学生班级、宿舍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11.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美术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

 

1.在学院院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和各种规章制度,组织领导全学院人员完成教学、科研日常工作及安全、保卫、行政和后勤保障工作。

2.主持学院上日常工作,主持制定学院教学行政工作计划,检查和审批有关文件和介绍信。

3.抓好学院上各类人员的考勤、业务考核、奖惩等工作。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管好学生助学金的审批和奖学金的评定,审批学院上各种经费的开支。

5.按学院的职权范围,审查处理学院上各类人员的请假事宜,严格组织纪律,维护全学院师生员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

6.负责学院上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和参加卫生突击活动和检查评比工作。

7.关心群众生活,组织评定生活福利费的补助,配合学校做好教职工住房,学生宿舍、办公用房的调配工作。

8. 负责处理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美术学院教研室工作职责

 

1.教研室是直接开展教学工作,进行教学研究和管理的基层组织。教研室要以教学为中心,把提高教学质量,增强科研实力,强化教学管理,加强教学梯队建设为主要工作。教研室工作要在学院院长或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直接领导下,由教研室院长负责组织实施。

2.制定和落实相关课程的学年、学期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根据教学内容选定教材和其它教学用书,组织教学文件、教材或教学参考书的编写等。

3.经常开展公开教学,观摩教学,教学评议等活动,互相听课,交流教学经验,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4.定期举行教学研讨,教学工作的检查和总结活动,探讨教学规律,革新教学思想,推广优秀教学成果,改进教学方法。

5.讨论并确定相关课程的考核方式,试题评定标准,做好阅卷、成绩分析等工作,并逐步搞好库题建设。

6.充分发挥优秀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努力培养和推广青年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加强教师队伍的梯队建设。

7.教研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有关问题,积极开展课程和教学改革实验。

8.申报并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认真完成研究任务。开展各种学术报告和讲座等活动。配合学校和学院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并对教学管理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美术学院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学院行政做好学院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好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协助学院领导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和各种规章制度。

3.负责向学院有关领导反馈上级工作信息,记录学院大事记。

4.搞好学院办公室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办公室全体成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

5.协助学院行政副主任搞好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

6.做好职工考勤工作,按规定处理有关人员的请假事宜。协助学院行政副主任维护全学院老师的学习、工作、生活秩序等。

7.组织好节假日值班的安排工作。

8.协助做好资料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9.负责协助学院领导做好对外联学院和接待工作。

10.做好定阅报刊、收发信件的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公布、传阅和存档。

11.做好学院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12. 做好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美术学院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主持学院办公室的全面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学院教学、科研和党建工作提供有力保证和优质、高效服务。

2.负责了解日常行政、教学、科研等工作状况,积极向领导提出建议,给领导当好参谋、做好助手。

3.负责协调工作负责人之间的关系及学院重要事项的落实、督办。

4.负责学院信息、动态的收集、综合工作。

5.做好学院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接待的组织协调工作。

6.负责学院文件的起草、审核及党政往来文件、公文的批办。

7.负责办公室人员队伍建设和人事、行政及财务的日常管理。

8. 协助学院党总支书记做好党务工作,兼任学院党务秘书。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美术学院教学秘书工作职责

 

教学秘书是学院院长或主管副院长管理教学工作的助手,做好教学的例行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1.协助院长制定、修订教学文件和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协助学院院长或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检查教学文件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协助院长负责教学检查、教学评估、教学评优的实施工作。

3.编制各种教学工作计划表,调查表,组织各教学环节的实施,及时向师生公布各项教学安排意见和决定。

4.负责学生的成绩组织管理,核实学生各学期成绩,协助主管教学主任或副院长处理学生补考、缓考工作。

5.负责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

6.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及时了解教学情况,主动向学院和教务处汇报,反馈教学信息。

7.完成教务处布置的教学管理工作。

8.列席学院行政领导班子的教学工作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9.负责处理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美术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

 

一、工作职责 

1.深入教学第一线收集第一手资料(如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动态等),了解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反馈信息,并对美术学院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不定期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收集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整理、汇总、分析后向美术学院领导通报,并与有关部门交换意见。

3.调查了解各学科教师教学的各环节(如备课、上课、辅导、答题、批改作业、考试等)的实施情况。检查毕业设计,调查、了解毕业实习过程和论文写作、答辩的进程和质量。

4.根据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有重点、有选择、随堂听课(或察看实验、实习等),了解任课教师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效果提高等方面的情况,并对任课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并定期将了解的情况和反馈意见汇总报美术学院教学主管院长,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帮其尽快进入角色、站稳讲台。对教学效果差的教师,安排跟踪听课,帮助找出存在问题,促其尽快提高。

5.调查了解各学科教风、学风及师德建设的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抓好英语专业教风和学风建设。做好期末考试巡视工作,了解情况并及时反馈信息。

6.针对教学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工作。

二、工作制度

1.每学期由主管院长主持至少召开两次工作会议,一是开学初布置本学期教学督导任务和提出有关要求,另一是期末由教学督导组向院领导汇报本学期教学督导完成情况,存在的教学问题和提出改进措施意见。

2.督导组听课重点是近年来新进的教师及学生评教靠后的教师,开新课、非专职教师的课程,并记录教学存在的问题,课后及时向主讲教师提出教学改进意见,如有重大问题及时反馈给院教务处。

3.教学督导组的工作方法是采用定期与不定期、集中与分散的形式来开展工作。

 

美术学院听课、评课制度

 

为了提高美术学院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强化教书育人意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和教学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制度

1.听课的对象:本学院的所有专兼职教师。

2.听课的方式:

1)定时听课:即按计划有组织的听课。一般是听课前将听课人、授课人、听课时间、地点等通知给当事人的一种方式。

2)不定时听课:由各位教师或学院教学督导组进行随堂式的听课。一般是听课前不打招呼,直接进入课堂听课。

3.听课的内容:

1)教学态度:按时上下课;教案、讲稿、教学计划等的准备情况。

2)教学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透析重点难点问题的精辟性;讲授问题深度和广度的延展性;语言表达的准确性与生动性;专业技能示范的准确性;知识运用的自如性和丰富性;板书的整洁性和条理性。

3)教学方法:理论联系实际专业技能;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的能力;使用普通话的能力;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4)教学效果: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四)听课的时间及次数:

每学期每位教师的听课次数应不少于6学时,每次听课时间不少于1学时。

二、评课制度

1.评课的原则:

1)谁听课谁评课的原则。每次听课以后要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评课,凡是参加听课的教师都有义务和责任进行评课。

2)客观、公正、公开原则。评课人要根据听课情况客观如实地对授课人的教学情况作出公正合理的评价,有话讲在当面,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3)听评结合,以评促学,以学促教的原则。听课是评课的前提,评课是听课的总结,二者的目的都是为了提高教学质量。

2.评课的方式:

评课时要心平气和地采用面对面谈心式的讨论和交流,切忌语言尖刻,伤及人格或当老好人,什么都好,一团和气。要将优点说全,缺点讲透,评价恰当,以理服人。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3.评课的标准和结果:

根据听课的内容将听课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4.评课的效力:

评课的结果与教师平时的教学奖励和教学评价结合起来,其作用是:

1)作为年终考核成员打分的参考依据。(2)作为本学院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3)作为评奖选优的重要依据。

 

美术学院考试命题、阅卷、试卷管理办法

 

为了使我学院考试命题、阅卷、试卷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河西学院课程考核工作规程》,特制订本办法。

一、  命题制卷

1.命题内容要求按照《河西学院课程考核工作规程》规定的第三条执行。

2.试卷卷头统一采用教务处制订的标准卷头。

3.美术学院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的院长,要认真审阅试卷命题,把握命题质量,并在卷头相应栏目签名。

4.试卷由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命题,按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编制AB试卷2份及标准答案或参考答案,经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的院长审阅签名后,任意抽取其中一份作为考试试题,由办公室及时送交教务处制卷,另一份供备考使用。

二、  规范阅卷

1.阅卷形式可采用教研室流水阅卷。

2.阅卷必须使用红色墨水钢笔,或红色圆珠笔、中性笔。批改时应明确使用错误与正确的标识,即“×”、“✓”,记分数字必须书写清楚。评卷记分时,按照评分标准,将得分写在试卷各标题之后;简答题、论述题、计算题按得分点给出分值。各大题得分最后填写在卷头题目得分栏内。

3.流水阅卷或单人阅卷,阅卷人均须签全名于卷头阅卷人栏内,字迹要工整清晰,只签姓氏或字迹不清者,按废卷处理。

4.试卷批阅后,教研室要进行试卷评阅复核、复查工作,审核人与阅卷人不得为同一人。复核时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原阅卷人研究解决,更正试卷分数必须由阅卷人、审核人、教研室主任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成绩报送

1、试卷批阅后,任课老师严格按《河西学院课程考核工作规程》的第六条规定,给予学生学期成绩总评,向学院办公室报送“河西学院学生成绩表”。

2、成绩分析。成绩分析要点包括:从教的方面,分析教师贯彻大学教学原则的情况,教学方法情况,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情况,备课、上课、课外辅导等教学基本环节的运行情况等。从学的方面,分析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学习动机、学习态度、课堂表现、课外复习等情况。

四、  试卷保存

1.装订内容由五部分组成:(1)封面,由教务处统一印制,系(院)办公室按内容要求组织填写。(2)“河西学院学生成绩报表”。(3)标准答案。(4)考场记录单。(5)试卷,按学号排列。

2.试卷装订统一用线绳装订。

3.本科8年(含在校4年),保存期满。

 

美术学院专业课程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

 

美术专业课程具有有别于其他专业的特性,为提高学生专业质量,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特制定办法。

一、专业成绩评定

由于美术专业教学的课程大多采用单元制,衡量一个学生专业水平存在着过程性、相对性等特殊因素,科学评价学生成绩如实反映学生的专业学习水平。评定办法如下:

1.100分制的评分标准。

2.任课教师进行各个阶段的不同单元的教学时有责任为学生的作业打分,以明确任课教师对作业的评价,并激励学生的学习。

3.在一个学期的教学任务结束之后,任课教师在依据学生单元作业及考查(考试)作业的基础上,由教研室组织实施教学小结;考教分离,由教研室组织评分小组(3——5人)进行评分。

4.在成绩评定过程中有以下情况须经学院院长参与定夺。

⑴ 90分以上的作业,意味着优秀作业。

⑵ 60分以下的作业,意味着专业成绩不合格的作业。

5.于专业的相对性特征,在成绩评定过程中应考虑以下因素。

 按照专业课的时间先紧后松,并按一定比例增长,使学生的专业成绩总体上呈上升趋势。

一般情况下优秀率(85分以上)25%——60%;良好(70分以上)55%——35%;合格率(70分以上)20%——5%

大一优秀率(85分以上)25%;良好(70分以上)55%;合格率(70分以下)20%

大二优秀率(85分以上)40%;良好(70分以上)45%;合格率(70分以下)15%

大三优秀率(85分以上)50%;良好(70分以上)40%;合格率(70分以下)10%

大四优秀率(85分以上)60%;良好(70分以上)35%;合格率(70分以下)5%

二、课堂教学小结和教学汇报展

课堂教学单元点评、课程教学小结和教学汇报展是美术专业课程重要教学环节,是教师理论和经验与个体画作的直接互动,是学生观摩、学习和提高的重要教学手段,也是贯彻教学宗旨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通过课堂教学单元点评、课程教学小结和教学汇报展活动,不仅检验了教学的成果,极大的开拓了学生的艺术视野,点拨学生艺术创作,提升学生的艺术认识水平,也激发调动了学生对艺术创造的积极性。

美术教师在教学中要坚持课堂教学单元点评、课程教学小结和教学汇报展。并在实施过程中积极执行集体评分办法。

 

美术学院教育实习、专业实习实施办法

 

一、教育实习、专业实习的目的

(一)教育实习的目的

教育实习是师范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合格中小学教师的重要环节。

通过教育实习,使实习生熟悉和了解中小学教育,增强从事教育工作的适应性和责任感,培养实习生掌握中小学教育的规律和特点、独立从事教育和教学工作的能力;全面检验教学质量,改进教学工作。

(二)专业实习教学和毕业实习的目的

专业教学实习和毕业实习是指社会实践性和技术应用性很强的专业考察、野外实习、行业实习等,是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在校外实习基地、实习工厂或校内专用教室、实验室等场所对学生所必需的专业技能进行基本训练的实践性环节,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开阔学生视野、巩固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培养专业志趣有重要意义。

通过专业实习,使学生深入专业领域第一线,开阔视野,获得第一手资料或一般生产实践过程的感性认识;进行有关实践技能训练,培养一定动手能力,为后继课程的学习和未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培养劳动观念、质量和经济观念以及科学作风,理论联系实际,使学生具备作为美术工作者应具有的基本素质。

二、教育实习、专业实习的内容与要求

(一)教育实习的内容与要求

1.教育实习的内容

1)实习预备

了解实习学校、实习班级、实习学科、教研组、少先队、共青团等基本情况;了解实习学校规章制度、教育教学计划;了解实际对象的基本情况;观摩实习学校和备课、示范课、班主任的教育活动。

2)教学实习

教学实习包括备课、写教案、试讲、课堂讲授、实验、作业批改、课后辅导、组织课外学习活动、听课、评课等。

2. 班主任实习的内容与要求

1)班主任实习是在原班主任的指导下,以副班主任的身份了解班集体基本情况,制定实习期间班主任工作计划,组织主题班会,进行个别教育、班级日常工作、家访、开展课外活动。

2)班主任实习根据原班主任的工作计划领导班集体,发挥班集体的作用,有效地组织使用班干部。独立组织一次班集体活动。上一节思想教育课。

3)实习生要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思想、行为状况,进行正面教育引导,独立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主题班会。

4)根据教学班的具体情况,做好班主任的日常工作,独立组织一次团队活动和课外文体科技活动。

5)实习期间,要充分发挥班委会和团队作用。实习期间的班主任工作计划须经原任班主任审阅批准后方可实施。实习生要做好经常性的汇报工作。

3. 教育实习的要求

1)每个实习生新课教学不少于6学时。

2)每个实习生听课不少于25学时,并要做详细的听课记录。

3)实习生在教学实习中,根据中学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和方法,遵循教育原则,在双方指导教师的辅导下,写出教案,进行试讲。试讲合格,教案经指导教师审阅批准后方能上课。

4)实习生新课教学每结束一学时后,实习小组应及时组织评教会,实习生要主动听取指导教师的评课意见。

(二)专业教学实习和毕业实习的内容与要求

1.实习时间按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进行。

2.实习内容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制定。

3.毕业实习一般是一种综合性的实习,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生产(业务)和管理工作中各种实际问题,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通过调查研究、搜集资料,为完成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作好准备。

4.指导教师由本专业的主要专业课教师担任,也可聘请现场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和其他人员担任。

5.实习过程中,实习生应认真填写学生实习日志。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应写出实习总结。

三、教育实习、专业实习的的组织领导

(一)教育实习的组织领导

1. 在主管校长领导下,教务处指导下,美术学院成立教育实习指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实习的各项工作,实习指导小组参加实习学校的实习指导组织工作。

2. 实习带队教师根据实习计划,负责教育实习的全面工作,包括实习生的组织管理、教育教学实习内容的具体指导、实习生食宿问题、与实习学校的沟通协调、实习点工作总结等。

3. 学生实习组长负责实习生的日常活动、考勤等工作。

(二)专业实习的组织领导

1.在主管校长领导下,教务处指导下,美术学院成立专业实习领导小组。实习领导小组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负责拟订专业实习计划,确定实习内容,选定实习场所,制定实习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审定。

2.联系落实实习单位,应遵照《专业实习大纲》要求,做好学生的实习动员和组织工作,与各实习基地、美术、广告企业共同负责专业实习的实施。

3.实习指导教师应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认真指导,注重对学生进行实践观念、群众观念、劳动观念、产品质量与经济观念、组织纪律观念、科学作风和安全教育。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既不能包办代替,也不能放任自流。

4.指导教师按照实习大纲、实习计划,会同实习基地专业人员(师傅)组织、安排、落实实习过程中的各项具体工作,及时了解实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指导教师会同专业人员(师傅)应按照专业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组织学生落实本专业的实习计划,以正确的操作规程、规范的动作指导学生,对学生进行基本操作技能训练。负责对学生进行劳动纪律管理和安全教育,避免发生事故。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者应及时制止。

6.指导教师应认真批改学生的实习报告,会同专业人员(师傅),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作好实习成绩考核评定工作。

四、教学实习、专业实习的总结

1.每个实习生在实习结束前,对教育、教学实习及专业实习任务完成情况作全面总结,写出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报告,交带队教师。

2.实习报告作为实习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由班主任汇总交办公室保存。

3.带队教师在实习结束后,对实习质量进行分析,写出实习工作情况的全面总结,交学院实习领导小组。

4.实习所在单位所作的评价性总结,应当作为实习总结的依据之一。

五、教学实习、专业实习的成绩评定

(一)教育实习的成绩评定

1.实习成绩由教学实习、班主任实习两项内容构成,按实习生的实际表现分别评定成绩。

2.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

3.实习成绩由双方指导教师协商提出意见,写出评语,经系实习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后确定。

4.实习成绩评定标准

1)教学工作

1)优秀:备课认真,教材理解透彻;正确贯彻教学原则,能独立分析、解决问题;教学目标明确、具体、全面,教学重点、难点突出,教学内容正确;教学方法得当,讲解清晰,熟练使用普通话,圆满完成预定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

2)良好:备课认真,教材把握准确;正确贯彻教学原则,有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学目标明确、具体,教学重点、难点较突出,教学内容正确;教学方法无错误,讲解清楚,使用普通话,能完成预定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

3)中等:备课认真,教材把握较准确;注意贯彻教学原则,有基本的分析问题、解决的能力;教学目标较明确,能体现教学重点、难点,教学内容基本正确;教学方法有欠缺,基本能使用普通话,能完成预定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一般。

4)及格:备课尚努力,能认真分析教材,按时完成教案编写;教学目标基本明确,教学重点、难点不突出,教学内容无原则性错误;教学方法欠妥当,普通话水平较差,基本完成预定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尚可。

5)不及格:备课不认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差;教学目标不明确,无教学重点、难点,教学内容有原则性错误;使用方言教学,未完成预定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差。

2)班主任工作

1)优秀:较好地贯彻教育原则,虚心接受指导,全面、深入了解学生,目标明确,工作积极、细致、有计划,圆满完成实习任务,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以身作则,教育效果好。

2)良好:能较好遵循教育原则,有针对性地了解学生,目标较明确,工作细致、有计划,较好完成实习任务,具有较好的师德修养,以身作则,教育效果较好。

3)中等:能遵循教育原则,基本了解学生,目标较明确,能完成实习任务,具有一定的师德修养,注意以身作则,教育效果一般。

4)及格:工作有一定目的性,尚能了解学生,工作主动性不够,教育方法不当,尚能完成实习任务,具有较好的师德修养,具有基本的师德修养,注意以身作则,教育效果尚可。

5)不及格:工作态度不认真,目标不明确,不了解学生,不注意思想教育,未能完成实习任务,师德修养较差,以身作则不够,教育效果较差。

(二)专业实习的成绩评定

1.学生实习成绩按基本知识、实习表现、实习报告三项分别考核,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或百分制综合评定。

2.实习表现考核:由实习基地负责实习的领导及各专业指导人员(师傅)对学生根据实习中的整体表现(包括遵守劳动纪律、劳动观念、学习态度、出勤情况等)及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所要求掌握的实践技能情况进行评定。

3.实习报告考核:学生进行专业实习,须按照要求撰写实习报告。实习报告由指导教师批阅后评定实习报告成绩。

4.实习成绩由双方指导教师协商提出意见,写出评语,经学院实习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后确定。

5.对理论课教学过程中的实践教学,其考核成绩根据课时应在理论课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在理论的成绩中得以体现。

六、教学实践纪律

1.实习生必须按教学计划的规定,参加全部实习活动,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2.服从领导,虚心接受双方教师指导,刻苦钻研业务,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协作,互相学习。

3.实习生必须遵守双方单位的规章制度,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实习期间,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的有关活动,尊重教师,爱护学生。

5.开展各种活动,均须有组织地和实习单位协商,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其事。

6.实习生的病、事假均须向带队教师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三周以上者,不予评定实习成绩。

7.凡未参加实习达三周以上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按结业处理。工作一年后,根据所在单位鉴定,证明已达到毕业生要求者,方可换发毕业证书。

8.为人师表,文明端庄,言行举止应符合自己的身份。

9.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美术学院考试管理与考风考纪的暂行规定

 

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进行总结性检查的主要形式。良好考风是优良校风、学风的体现。认真备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是学生的基本行为规范,是大学生应具备的基本道德素质。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迎接学位水平评估,全校教工与学生要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严格考试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维护考试权威性,保持考试公平、公正,维护学校信誉,培养学生诚信品质,确保优良学风的形成。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校风,切实保证学生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考出真实的水平,使考试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前召开“三会”

1.学院领导班子要专门组织考试工作会。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研究落实考试工作的措施、要求和安排;

2.任课教师、班主任和监考人员考前培训动员会。美术学院要召集会议,研究和布置有关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组织复习、辅导答疑、命题、监考、试卷评阅和成绩的评定与试卷分析等;

3.学生考前动员会。把学风考纪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贯彻“防重于治”的原则,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反复对学生进行考试诚信教育和有关的考风考纪的规章制度学习,消除考试作弊动机,倡导“诚信守纪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校园风尚,把作弊等不良意识消灭在萌芽阶段,促使学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二、监考教师工作规范

1.监考教师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2.所有监考教师按每场考试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不得迟到。

3.科学布置考场,考试应单人单桌、单行隔列就坐;要保持考场整洁,每场考试前要进行彻底清场,对考场内除该考试必备的物品、文字外,不得留有其它任何与考试相关的物品和字迹,考生已携带的电子产品、通讯工具、书籍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应指定位置集中存放。

4.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学生对考题印刷不清楚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

5.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教师可提醒学生注意考试时间。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学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试结束时,监考教师应要求学生立即停笔交卷,对不按时交卷者,监考教师有权不接受其考卷,已经带出考场的试卷和答题纸一律作废。

6. 严格管理考场,对违纪、作弊学生,必须立即终止其考试,并在其试卷上注明“违纪”、“作弊”字样,并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进行记录,保存违纪、作弊证据,同时请学生签字认可。

7.监考教师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考试结束时,主监考教师收取试卷,副监考教师维持考场秩序,防止学生抄袭等作弊现象的发生。试卷收回后应及时清点试卷份数,要与参加考试人数相符;对不交试卷或少交试卷页数的应当场查清,并在考场记录表上说明情况。

8.监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后要认真清点试卷,按考生学号由小到大顺序将试卷进行排序,并将试卷袋上信息填写完整,如实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并签名。

9.与考试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三、考试学生管理

(一)学生行为准则

1.正确对待考试,严肃考风考纪,创建良好的考风,杜绝考试违规、违纪的动机和行为。

2.抓紧时间认真复习,迎接期末考试,抓好“复习、巩固、提高”三个环节,真正掌握和理解所学的专业知识,最后取得优异的成绩。

3.作为学生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通过自己的良好表现带动其他同学,做遵规守纪的楷模,为学院创建优良的学风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学生考试违纪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三)学生考试作弊  

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如实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为作弊行为,按学校相关给予纪律处分。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作弊行为。

 

美术学院专业实践实施办法

 

美术学院专业实践是学生校外实践教学活动,是教学计划规定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合格艺术人才的重要教学内容,包括艺术采风、专业调研、艺术实践等。为了规范管理,提高质量,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校外实践教学活动必须遵照教学计划,由各教教学班上报每学期的实践计划及相关工作安排(包括时间、地点、行程、经费预算、安全教育等)。

二、学生校外实践教学活动,需由课程授课教师具体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带队,并由带队教师负责提前一周上报审批手续,班级活动由班主任负责组织上报。

三、外出活动上报审批程序为:

1.一天以内(不在外住宿)由院领导、教研室主任、班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备案。

2.两天以上(含一天在外住宿)由院领导、教研室主任、班主任签署意见或校领导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四、组织外出活动须至少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办理审批手续。不得口头汇报,不得临时审批,更不能先斩后奏。

五、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专人负责、层层落实,一定要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不能从事有安全隐患的危险活动。

六、组织外出活动没有按正常手续上报审批,一旦发生意外,责任由组织者完全承担。

七、实践教学结束后举行外出实践课程汇报展,邀请相关教师与学生进行教学研讨,总结外出实践成果并将相关材料制作打印成册。

八、校外实践教学活动教师经费,按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美术学院教师师德教风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师德规范要求

(一)师德修养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要有强烈的爱国心,民族自尊心,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自觉抵制不利于人才培养和科学发展的错误倾向。

2.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以培育合格人才,繁荣学术文化,服务社会发展为己任,尽职尽责,聚精会神。一心一意地搞好我院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崇高的思想境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生活道德和行为规范;敬业爱岗,廉洁从教,不利用教师地位谋取个人利益,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学生财物;仪态端庄,言谈得体,举止文明,衣着大方,塑造良好教师形象。

4.要以良好的教风和师德示范,言传身教、为人师表;要以严谨的治学态度、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来教育和影响学生,促进良好学风,建设优良校风。寓教育于教学的各个环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

5.关心爱护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利,不做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事情;公正对待每位学生,热情帮助学生成长,不偏袒学生错误,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积极为学生排忧解难,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6.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进行思想品德、社会实践、科技教育、文体卫生等健康有益的活动。积极承担院系安排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有兼任班主任、辅导员的义务。

7.维护集体声誉和他人名誉。热爱学校,关心学校的建设发展,从自我做起,为学校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尊重同事,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团结协作,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

(二)学术修养

1.勤于钻研业务,积极进取,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不仅要精通本专业的学科业务,而且在专业知识的深度、广度和高度方面有所发展。

2.具备良好的学术素养。治学严谨、科学民主、勇于探索、追求创新、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同时还应有不耻下问,虚心请教,深入实践的精神。

3.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加强学术交流。研究科学技术的新发展,关注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不断了解和掌握新科学、新技术,扩充新知识。

4.要重视教育教学的研究,积极投入教育研究和教学改革,注意总结经验和把握规律,并及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教学中。

5.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投机取巧和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行为。

(三)教学修养

1.教育是一门科学,有其自身的基本规律。要掌握教育理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寓德育于教学之中,发展学生智力,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教学也是一门艺术,要讲究教学技巧和艺术,努力改进教学方法,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关注学科发展,不断更新丰富教学内容。

3.认真研究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和相应的教学计划,科学合理地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

4.要指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科学方法论教育,使学生领悟观察分析问题的方法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在培养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过程中,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根据青年学生的生理、心理和行为特点,因材施教。侧重培养学生的科学作风、创新意识、实践技能和脚踏实地、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精神。

6.鼓励支持学生提出教学和科研的不同见解,尊重学生意见,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

7.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维护和优化课堂秩序,保证教学时间,提高教学、辅导质量,严格教学和考试纪律,反对自由散漫、徇私舞弊作风。不得私自停课、调课、请人代课,更不得旷教。及时保质保量批改作业。对教学、实验、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的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得敷衍应付。上课讲普通话,使用标准规范汉字。

8.教师有责任在校内外按照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学生管理者要定期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思想、生活、学习情况,主动热情地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对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面貌、纪律状况、学生安全负有全面的教育管理责任。

9.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和服务部门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服务意识和工作作风,不懒散,不怠慢,为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优质服务。

二、师德建设措施

1.师德工作重在建设,建设工作要做到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

2.学院立由党支部书记负责、院长和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的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系师德建设工作。

3.学院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每年要制定全校师德建设工作计划,并督办计划的完成。学院领导小组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要将师德建设工作列入党政常规工作;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师德学习教育活动。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工作严重者要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1)公开散布错误言论或出现有失教师身份言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2)弄虚作假、谎报成绩、剽窃他人成果者; 

3)无故旷教或无故拒绝接受分配的教学、科研及其他任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5)违反职业道德或违反法律正在审查处理者; 

6)工作不负责任,在学生中或院内教职工中造成重大影响者。

 

CG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为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使CG实验室合理、高效地服务于教学,特制订本规程。

二、CG实验室是艺术设计相关课程教学的专用实验室,原则上只提供教学计划内工艺与设计课程的课堂教学、学生实践、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使用,不得用于聚会、娱乐等活动。除实验室相关管理人员外,不允许任何人对实验室系统(硬、软件)进行拆卸、改动,否则,对因此而造成设备损坏的,将按照设备损坏赔偿的相关条款办理。

三、实验室上课教师管理职责

1.通过实验室设备的使用培训,能正确使用实验室各种设备;2.注意保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系统配置和其他教师的课件;3.下课后,任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实验室使用日志》中的“上课情况记录”与管理人员做好课前课后的设备清点工作,对丢失的设备(配件等)要负责追回;

4.教书育人,教育学生养成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

四、试验室上课学生管理制度

1.学生未经教师许可,不得操作教师用机及多媒体教学设备;

2.实验室不提供学生自习;

3.严禁乱丢果皮、纸屑等垃圾;

4.严禁在实验室抽烟、吃东西;

5.严禁随地吐痰和高声喧哗;

6.爱护公物,严禁在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

7.不得擅自取走实验室的各种设备(配件)等,违者,以盗窃行为论处。

 

上一条:美术学院实践教学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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